貪污又舞弊,
專權作強勢,
民怨到極點,
自毀與同歸。
歷史長河的教訓:官逼民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614&sec_id=4104&subsec_id=15337&art_id=15338180&coln_id=10189151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人之患
無知又保守,
常識也未有,
奴化下一代,
全民奴隸獸。
人權法治意識低至嚇人
四成通識教師認未夠班
2011年06月10日
【本報訊】政府推出通識科,盼學生認識不同議題,但對於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人權,老師卻第一個舉手說「唔識」,甚或歪理連連。教育學院一項研究顯示,逾四成通識教師自認「未夠班」教授人權法治知識,他們普遍對人權法治意識和認知不足,例如竟有三成多受訪者接受警方以私刑拷問罪犯。負責調查的學者對結果感震驚,指長遠會破壞本港尊重人權和社會公義的重要價值。
記者:夏志禮
教院去年以問卷訪問 255間中學共 791名通識教師,了解他們對人權法治的認知度。結果發現,老師們對司法獨立、基本人權價值等態度有問題。法治方面, 47.5%受訪者同意法官審案時應考慮公眾意見,違反本港司法獨立原則; 35.3%老師認為警方可以私刑拷問罪犯搜證, 36%接納法庭用不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入罪,這些都違反法律程序公義。 75.3%人更認為,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
52%認同可截取通訊
人權方面,受訪教師傾向保守,認同對公民予以自由限制換取社會穩定,如 52%受訪者同意執法部門截查市民通訊而偵查罪案;八成人贊成政府安裝「天眼」加強治安;出於政治考慮, 27%同意政府限制市民出入境自由等。老師對天賦人權理論也不了解, 46%人認為要先履行義務才可享有人權。
問卷又調查教師對兒童權利看法,發現老師認同社會要保障兒童享有權利,卻同時同意限制兒童私隱權,如接受父母檢查子女電郵、強制子女驗毒及有權在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等。教師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等又持有嚴重偏見,無法持平看待相關議題。
通識教師的人權法治基本知識貧乏,只有 15.9%教師正確回答《兒童權利公約》所指的兒童為 18歲以下; 65.6%老師不懂或答錯香港最早可於何時實行全面普選。
教院擔心錯誤傳承
負責調查的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表示,以 4分為滿分,老師各範疇表現及格,但「及格都唔夠,因為我哋講緊一套普世核心價值,仲要向下一代傳授,我對結果感到好震驚」。他認為教師培訓不足,政府又一直忽視人權課題,擔心日後會破壞本港核心價值,「一代傳一代,錯誤嘅就會一直錯」。他建議將提升法治與人權的內容正式納入教師教育課程。
他指出,政府最快明年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中大部份內容與人權法治有關,「佢哋已經肯定唔會提內地國情,如果老師嘅人權認知咁差,我擔心日後老師只會照書讀,學生就照背,所以我唔覺得要咁心急推出呢個課程」。
通識教師對人權法治的部份看法
問題:法官在審案時亦考慮公眾意見
同意比率: 47.5%
問題:為解決逼切社會與政治問題,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同意比率: 31.6%
問題:特殊情況下,警方秘密拷問罪犯是可接受的
同意比率: 35.3%
問題:法官可接納以不合法途經取得的證據去定一個人罪名
同意比率: 36.0%
問題:富人在訴訟中有明顯優勢
同意比率: 89.7%
問題:執法部門有權為了偵查罪案而截查市民的通訊
同意比率: 52.0%
問題:政府有權為加強治安而在公眾地方安裝天眼
同意比率: 80.9%
問題:公民必須先履行義務,才享有人權
同意比率: 46.8%
問題:父母有權為免子女學壞而檢查他們的電郵
同意比率: 34.6%
資料來源:教育學院
常識也未有,
奴化下一代,
全民奴隸獸。
人權法治意識低至嚇人
四成通識教師認未夠班
2011年06月10日
【本報訊】政府推出通識科,盼學生認識不同議題,但對於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人權,老師卻第一個舉手說「唔識」,甚或歪理連連。教育學院一項研究顯示,逾四成通識教師自認「未夠班」教授人權法治知識,他們普遍對人權法治意識和認知不足,例如竟有三成多受訪者接受警方以私刑拷問罪犯。負責調查的學者對結果感震驚,指長遠會破壞本港尊重人權和社會公義的重要價值。
記者:夏志禮
教院去年以問卷訪問 255間中學共 791名通識教師,了解他們對人權法治的認知度。結果發現,老師們對司法獨立、基本人權價值等態度有問題。法治方面, 47.5%受訪者同意法官審案時應考慮公眾意見,違反本港司法獨立原則; 35.3%老師認為警方可以私刑拷問罪犯搜證, 36%接納法庭用不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入罪,這些都違反法律程序公義。 75.3%人更認為,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
52%認同可截取通訊
人權方面,受訪教師傾向保守,認同對公民予以自由限制換取社會穩定,如 52%受訪者同意執法部門截查市民通訊而偵查罪案;八成人贊成政府安裝「天眼」加強治安;出於政治考慮, 27%同意政府限制市民出入境自由等。老師對天賦人權理論也不了解, 46%人認為要先履行義務才可享有人權。
問卷又調查教師對兒童權利看法,發現老師認同社會要保障兒童享有權利,卻同時同意限制兒童私隱權,如接受父母檢查子女電郵、強制子女驗毒及有權在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等。教師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等又持有嚴重偏見,無法持平看待相關議題。
通識教師的人權法治基本知識貧乏,只有 15.9%教師正確回答《兒童權利公約》所指的兒童為 18歲以下; 65.6%老師不懂或答錯香港最早可於何時實行全面普選。
教院擔心錯誤傳承
負責調查的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表示,以 4分為滿分,老師各範疇表現及格,但「及格都唔夠,因為我哋講緊一套普世核心價值,仲要向下一代傳授,我對結果感到好震驚」。他認為教師培訓不足,政府又一直忽視人權課題,擔心日後會破壞本港核心價值,「一代傳一代,錯誤嘅就會一直錯」。他建議將提升法治與人權的內容正式納入教師教育課程。
他指出,政府最快明年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中大部份內容與人權法治有關,「佢哋已經肯定唔會提內地國情,如果老師嘅人權認知咁差,我擔心日後老師只會照書讀,學生就照背,所以我唔覺得要咁心急推出呢個課程」。
通識教師對人權法治的部份看法
問題:法官在審案時亦考慮公眾意見
同意比率: 47.5%
問題:為解決逼切社會與政治問題,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同意比率: 31.6%
問題:特殊情況下,警方秘密拷問罪犯是可接受的
同意比率: 35.3%
問題:法官可接納以不合法途經取得的證據去定一個人罪名
同意比率: 36.0%
問題:富人在訴訟中有明顯優勢
同意比率: 89.7%
問題:執法部門有權為了偵查罪案而截查市民的通訊
同意比率: 52.0%
問題:政府有權為加強治安而在公眾地方安裝天眼
同意比率: 80.9%
問題:公民必須先履行義務,才享有人權
同意比率: 46.8%
問題:父母有權為免子女學壞而檢查他們的電郵
同意比率: 34.6%
資料來源:教育學院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2011年6月6日星期一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你愛
專權來穩定,
墮落當和諧,
無恥變自豪,
造假成偉大。
螞蟻搬家式偷運二十三條
2011年05月31日《蘋果日報》
凡是香港人,必定記得○三年的五十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香港人對廿三條的恐懼,其來自有。每日的大陸新聞,又有多少維權人士和律師被拘禁。不管公佈的理由是甚麼,只要扒開表面的屁話,底裏都離不開幾句:「煽動叛亂」、「顛覆國家」及「竊取國家機密」。但實情是這些反動罪名,多是他們有意無意之間踩到官員的尾巴招致。試問被捕者有幾多真的是組織起來意圖推翻共產黨?大家心裏有數。換句說,廿三條這些所謂國家安全法,用途不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是巨大維穩機器中的一件重要部件。
當年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極力推立廿三條,在七一大遊行後不久請辭,老董亦在○五年下台。若換成今日政府看待五區公投的邏輯,只有五十萬人上街,即是還有約六百五十萬人支持廿三條立法,何以法例最後被擱置?因為當時的政府仍有一點廉恥,今日的曾蔭權漠視民意,講明「視民望如浮雲」。結果就是政府受西環力量支配、一眾庸官的拱衞下變得厚顏無恥,彷彿將一切違心說話當成咒語念上一千遍一萬遍,市民就會當成真理。
中共和特區政府都知道,若果現在推出廿三條,本來已經民望超低的特區政府肯定會立即被民怨吞噬,所以才不與民硬撼,將惡法肢解,意圖用螞蟻搬家方式偷運過關。一連串的動作,猴急躁進,令裝在黑色垃圾膠袋中被肢解的廿三條,在破處跌出一條大腿、幾根手指,怎可能瞞天過海?
香港被大陸化的危機
美其名是國民教育的愛黨洗腦教育,為建制培養新血;收緊議事規則,賦予事務委員會主席驅逐抗爭的議員離開,限制議員表達民意的手法;鼓吹政治迫害的出缺議席替補安排,使議員無法透過請辭策動公投運動、為重大議題滙聚民意;藉區議會選舉繞過立法程序來規管無法定義的「網絡電台、電視台」,間接收緊大眾的言論自由;往後發展便不難想像─民主陣營的議員若遭立法會動議罷免便不能再參選,而且多數由建制派議員頂上,最後廿三條就會得到大比數議員贊成,堂而皇之地通過。屆時香港正式大陸化,一國兩制成為歷史,愛國分子感動流淚吧。
范太說得對,廿三條不是洪水猛獸,因為在中共眼裏,追求民主和自由的人才是洪水猛獸;市民如劣猴,宜用金剛圈制之。遙看有國家安全法的大陸,殺官、炸政府的人獲民眾歌頌為英雄烈士,大規模警民衝突無日無之,社會多穩定,多和諧。
葉政淳
自由撰稿人
墮落當和諧,
無恥變自豪,
造假成偉大。
螞蟻搬家式偷運二十三條
2011年05月31日《蘋果日報》
凡是香港人,必定記得○三年的五十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香港人對廿三條的恐懼,其來自有。每日的大陸新聞,又有多少維權人士和律師被拘禁。不管公佈的理由是甚麼,只要扒開表面的屁話,底裏都離不開幾句:「煽動叛亂」、「顛覆國家」及「竊取國家機密」。但實情是這些反動罪名,多是他們有意無意之間踩到官員的尾巴招致。試問被捕者有幾多真的是組織起來意圖推翻共產黨?大家心裏有數。換句說,廿三條這些所謂國家安全法,用途不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是巨大維穩機器中的一件重要部件。
當年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極力推立廿三條,在七一大遊行後不久請辭,老董亦在○五年下台。若換成今日政府看待五區公投的邏輯,只有五十萬人上街,即是還有約六百五十萬人支持廿三條立法,何以法例最後被擱置?因為當時的政府仍有一點廉恥,今日的曾蔭權漠視民意,講明「視民望如浮雲」。結果就是政府受西環力量支配、一眾庸官的拱衞下變得厚顏無恥,彷彿將一切違心說話當成咒語念上一千遍一萬遍,市民就會當成真理。
中共和特區政府都知道,若果現在推出廿三條,本來已經民望超低的特區政府肯定會立即被民怨吞噬,所以才不與民硬撼,將惡法肢解,意圖用螞蟻搬家方式偷運過關。一連串的動作,猴急躁進,令裝在黑色垃圾膠袋中被肢解的廿三條,在破處跌出一條大腿、幾根手指,怎可能瞞天過海?
香港被大陸化的危機
美其名是國民教育的愛黨洗腦教育,為建制培養新血;收緊議事規則,賦予事務委員會主席驅逐抗爭的議員離開,限制議員表達民意的手法;鼓吹政治迫害的出缺議席替補安排,使議員無法透過請辭策動公投運動、為重大議題滙聚民意;藉區議會選舉繞過立法程序來規管無法定義的「網絡電台、電視台」,間接收緊大眾的言論自由;往後發展便不難想像─民主陣營的議員若遭立法會動議罷免便不能再參選,而且多數由建制派議員頂上,最後廿三條就會得到大比數議員贊成,堂而皇之地通過。屆時香港正式大陸化,一國兩制成為歷史,愛國分子感動流淚吧。
范太說得對,廿三條不是洪水猛獸,因為在中共眼裏,追求民主和自由的人才是洪水猛獸;市民如劣猴,宜用金剛圈制之。遙看有國家安全法的大陸,殺官、炸政府的人獲民眾歌頌為英雄烈士,大規模警民衝突無日無之,社會多穩定,多和諧。
葉政淳
自由撰稿人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