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人之患

無知又保守,
常識也未有,
奴化下一代,
全民奴隸獸。


人權法治意識低至嚇人
四成通識教師認未夠班
2011年06月10日
【本報訊】政府推出通識科,盼學生認識不同議題,但對於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人權,老師卻第一個舉手說「唔識」,甚或歪理連連。教育學院一項研究顯示,逾四成通識教師自認「未夠班」教授人權法治知識,他們普遍對人權法治意識和認知不足,例如竟有三成多受訪者接受警方以私刑拷問罪犯。負責調查的學者對結果感震驚,指長遠會破壞本港尊重人權和社會公義的重要價值。
記者:夏志禮
教院去年以問卷訪問 255間中學共 791名通識教師,了解他們對人權法治的認知度。結果發現,老師們對司法獨立、基本人權價值等態度有問題。法治方面, 47.5%受訪者同意法官審案時應考慮公眾意見,違反本港司法獨立原則; 35.3%老師認為警方可以私刑拷問罪犯搜證, 36%接納法庭用不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入罪,這些都違反法律程序公義。 75.3%人更認為,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
52%認同可截取通訊
人權方面,受訪教師傾向保守,認同對公民予以自由限制換取社會穩定,如 52%受訪者同意執法部門截查市民通訊而偵查罪案;八成人贊成政府安裝「天眼」加強治安;出於政治考慮, 27%同意政府限制市民出入境自由等。老師對天賦人權理論也不了解, 46%人認為要先履行義務才可享有人權。
問卷又調查教師對兒童權利看法,發現老師認同社會要保障兒童享有權利,卻同時同意限制兒童私隱權,如接受父母檢查子女電郵、強制子女驗毒及有權在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等。教師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等又持有嚴重偏見,無法持平看待相關議題。
通識教師的人權法治基本知識貧乏,只有 15.9%教師正確回答《兒童權利公約》所指的兒童為 18歲以下; 65.6%老師不懂或答錯香港最早可於何時實行全面普選。
教院擔心錯誤傳承
負責調查的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表示,以 4分為滿分,老師各範疇表現及格,但「及格都唔夠,因為我哋講緊一套普世核心價值,仲要向下一代傳授,我對結果感到好震驚」。他認為教師培訓不足,政府又一直忽視人權課題,擔心日後會破壞本港核心價值,「一代傳一代,錯誤嘅就會一直錯」。他建議將提升法治與人權的內容正式納入教師教育課程。
他指出,政府最快明年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中大部份內容與人權法治有關,「佢哋已經肯定唔會提內地國情,如果老師嘅人權認知咁差,我擔心日後老師只會照書讀,學生就照背,所以我唔覺得要咁心急推出呢個課程」。

通識教師對人權法治的部份看法
問題:法官在審案時亦考慮公眾意見
同意比率: 47.5%

問題:為解決逼切社會與政治問題,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同意比率: 31.6%

問題:特殊情況下,警方秘密拷問罪犯是可接受的
同意比率: 35.3%

問題:法官可接納以不合法途經取得的證據去定一個人罪名
同意比率: 36.0%

問題:富人在訴訟中有明顯優勢
同意比率: 89.7%

問題:執法部門有權為了偵查罪案而截查市民的通訊
同意比率: 52.0%

問題:政府有權為加強治安而在公眾地方安裝天眼
同意比率: 80.9%

問題:公民必須先履行義務,才享有人權
同意比率: 46.8%

問題:父母有權為免子女學壞而檢查他們的電郵
同意比率: 34.6%

資料來源:教育學院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