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有出缺,
垃圾都要上,
培訓新奴才,
小狗可上枱。
先頂上後替補 同樣荒謬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629/00176_009.html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
同流合污(民屎黨)
指責政府扮正義,
七情上面金像獎,
通過政改爛方案,
禍害子孫當遺忘。
如刀集:同流合污《太陽報》
立法會辯論替補代補選,民主黨有議員說,條例關乎三百三十萬選民的選舉權,政府卻不作公眾諮詢,要在二十天之內通過,是粗暴立法。不過,去年政府丟出民主黨的政改改良方案,方案同樣關乎全港選民,同樣未作諮詢,卻在不足一周的時間內在立法會通過,民主黨似乎忘記,他們對匆匆推出的改良方案,也是投下贊成票的。
粗暴立法,泛民議員為表憤慨,便集體退場,以示不同流合污。民主黨這次站回泛民陣營,固然是不想合污,但如果翻舊帳,便知道民主黨不過跟建制派同流。
替補代補選,不作諮詢,反對聲音之大,並與「七一」遊行掛鈎,顯然超出政制局局長的想像。替補制有否違憲違法,留待法律界討論,民間看的是法律不外乎常識,是否合理合情。
由剩餘最高票的替補,可能由敵對政黨取得席位,不僅違反比例代表制精神,更違背選民意願,選舉結果不反映民意,便算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由名單內順序遞補,但很多參選人都分拆名單,便有一人一名單的情況,如果出缺又沒有名單替補者,免不了同樣要補選。前者是個大原則問題,後者是個規則實行問題,兩害相衡取其輕,任何有常識的人都不會貪方便而違背大原則。
出缺的情況頗多,替補機制可議之處也甚多,學者、法律界、市民都在提意見,不作公開諮詢便草草立法,建制派議員難免跟政府有合污之嫌;選舉期將屆,不外便宜了本跟建制同流的民主黨。
徐傑昌
七情上面金像獎,
通過政改爛方案,
禍害子孫當遺忘。
如刀集:同流合污《太陽報》
立法會辯論替補代補選,民主黨有議員說,條例關乎三百三十萬選民的選舉權,政府卻不作公眾諮詢,要在二十天之內通過,是粗暴立法。不過,去年政府丟出民主黨的政改改良方案,方案同樣關乎全港選民,同樣未作諮詢,卻在不足一周的時間內在立法會通過,民主黨似乎忘記,他們對匆匆推出的改良方案,也是投下贊成票的。
粗暴立法,泛民議員為表憤慨,便集體退場,以示不同流合污。民主黨這次站回泛民陣營,固然是不想合污,但如果翻舊帳,便知道民主黨不過跟建制派同流。
替補代補選,不作諮詢,反對聲音之大,並與「七一」遊行掛鈎,顯然超出政制局局長的想像。替補制有否違憲違法,留待法律界討論,民間看的是法律不外乎常識,是否合理合情。
由剩餘最高票的替補,可能由敵對政黨取得席位,不僅違反比例代表制精神,更違背選民意願,選舉結果不反映民意,便算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由名單內順序遞補,但很多參選人都分拆名單,便有一人一名單的情況,如果出缺又沒有名單替補者,免不了同樣要補選。前者是個大原則問題,後者是個規則實行問題,兩害相衡取其輕,任何有常識的人都不會貪方便而違背大原則。
出缺的情況頗多,替補機制可議之處也甚多,學者、法律界、市民都在提意見,不作公開諮詢便草草立法,建制派議員難免跟政府有合污之嫌;選舉期將屆,不外便宜了本跟建制同流的民主黨。
徐傑昌
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
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
分拆廿三條,後果唔嘢小。
「廿三條」雖未即時立法,但香港法例及核心價值正一步步被蠶食。
1, 在建制派、民主黨及公民黨投贊成票下,已通過收緊立法會議事規則,
在沒有界定什麼是「行為不檢」下,賦與權力所有委員會主席可驅逐認為是行為不檢的議員出會議,將反對聲音隔絕,留下一遍和諧之聲。
2, 將原有的立法會「補選機制」改為「替補機制」, 由最大剩餘票數議員補上,如出缺議員是民主派,但補上的可以是保皇黨,這改變了選民的原有意願,更剝奪了市民的基本投票權。更不堪的情況是,議員可透過四分三罷免權,罷免不喜歡的對手而令自己票數排第二的議員得以當選。
3, 選管會建議修訂區議會選舉限制延伸至網上
網上百花齊放,人人可以做網台,人人都可以發聲,不存在不公平問題,為何條例要規管至網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都是想打壓反對派參選人的聲音,自己不去做就用下三流手段想匆匆通過修改法例來限制別人。
4, 中小學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好聽是國民教育,實質是洗腦工程。內地官員貪污已成常態,商人只顧暴利,做假酒、毒奶、假蛋、豆腐渣工程應有盡有,揭發真相者被打、被拉、被失蹤、監禁及拘禁家人,為保強權無所不用,這些問題課堂會討論嗎?只有歌頌沒有批評,不知真相只有假像,我們的下一代又會學到些什麼?
不做沉默羔羊,不被溫水煮蛙。
1, 在建制派、民主黨及公民黨投贊成票下,已通過收緊立法會議事規則,
在沒有界定什麼是「行為不檢」下,賦與權力所有委員會主席可驅逐認為是行為不檢的議員出會議,將反對聲音隔絕,留下一遍和諧之聲。
2, 將原有的立法會「補選機制」改為「替補機制」, 由最大剩餘票數議員補上,如出缺議員是民主派,但補上的可以是保皇黨,這改變了選民的原有意願,更剝奪了市民的基本投票權。更不堪的情況是,議員可透過四分三罷免權,罷免不喜歡的對手而令自己票數排第二的議員得以當選。
3, 選管會建議修訂區議會選舉限制延伸至網上
網上百花齊放,人人可以做網台,人人都可以發聲,不存在不公平問題,為何條例要規管至網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都是想打壓反對派參選人的聲音,自己不去做就用下三流手段想匆匆通過修改法例來限制別人。
4, 中小學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好聽是國民教育,實質是洗腦工程。內地官員貪污已成常態,商人只顧暴利,做假酒、毒奶、假蛋、豆腐渣工程應有盡有,揭發真相者被打、被拉、被失蹤、監禁及拘禁家人,為保強權無所不用,這些問題課堂會討論嗎?只有歌頌沒有批評,不知真相只有假像,我們的下一代又會學到些什麼?
不做沉默羔羊,不被溫水煮蛙。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人之患
無知又保守,
常識也未有,
奴化下一代,
全民奴隸獸。
人權法治意識低至嚇人
四成通識教師認未夠班
2011年06月10日
【本報訊】政府推出通識科,盼學生認識不同議題,但對於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人權,老師卻第一個舉手說「唔識」,甚或歪理連連。教育學院一項研究顯示,逾四成通識教師自認「未夠班」教授人權法治知識,他們普遍對人權法治意識和認知不足,例如竟有三成多受訪者接受警方以私刑拷問罪犯。負責調查的學者對結果感震驚,指長遠會破壞本港尊重人權和社會公義的重要價值。
記者:夏志禮
教院去年以問卷訪問 255間中學共 791名通識教師,了解他們對人權法治的認知度。結果發現,老師們對司法獨立、基本人權價值等態度有問題。法治方面, 47.5%受訪者同意法官審案時應考慮公眾意見,違反本港司法獨立原則; 35.3%老師認為警方可以私刑拷問罪犯搜證, 36%接納法庭用不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入罪,這些都違反法律程序公義。 75.3%人更認為,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
52%認同可截取通訊
人權方面,受訪教師傾向保守,認同對公民予以自由限制換取社會穩定,如 52%受訪者同意執法部門截查市民通訊而偵查罪案;八成人贊成政府安裝「天眼」加強治安;出於政治考慮, 27%同意政府限制市民出入境自由等。老師對天賦人權理論也不了解, 46%人認為要先履行義務才可享有人權。
問卷又調查教師對兒童權利看法,發現老師認同社會要保障兒童享有權利,卻同時同意限制兒童私隱權,如接受父母檢查子女電郵、強制子女驗毒及有權在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等。教師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等又持有嚴重偏見,無法持平看待相關議題。
通識教師的人權法治基本知識貧乏,只有 15.9%教師正確回答《兒童權利公約》所指的兒童為 18歲以下; 65.6%老師不懂或答錯香港最早可於何時實行全面普選。
教院擔心錯誤傳承
負責調查的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表示,以 4分為滿分,老師各範疇表現及格,但「及格都唔夠,因為我哋講緊一套普世核心價值,仲要向下一代傳授,我對結果感到好震驚」。他認為教師培訓不足,政府又一直忽視人權課題,擔心日後會破壞本港核心價值,「一代傳一代,錯誤嘅就會一直錯」。他建議將提升法治與人權的內容正式納入教師教育課程。
他指出,政府最快明年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中大部份內容與人權法治有關,「佢哋已經肯定唔會提內地國情,如果老師嘅人權認知咁差,我擔心日後老師只會照書讀,學生就照背,所以我唔覺得要咁心急推出呢個課程」。
通識教師對人權法治的部份看法
問題:法官在審案時亦考慮公眾意見
同意比率: 47.5%
問題:為解決逼切社會與政治問題,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同意比率: 31.6%
問題:特殊情況下,警方秘密拷問罪犯是可接受的
同意比率: 35.3%
問題:法官可接納以不合法途經取得的證據去定一個人罪名
同意比率: 36.0%
問題:富人在訴訟中有明顯優勢
同意比率: 89.7%
問題:執法部門有權為了偵查罪案而截查市民的通訊
同意比率: 52.0%
問題:政府有權為加強治安而在公眾地方安裝天眼
同意比率: 80.9%
問題:公民必須先履行義務,才享有人權
同意比率: 46.8%
問題:父母有權為免子女學壞而檢查他們的電郵
同意比率: 34.6%
資料來源:教育學院
常識也未有,
奴化下一代,
全民奴隸獸。
人權法治意識低至嚇人
四成通識教師認未夠班
2011年06月10日
【本報訊】政府推出通識科,盼學生認識不同議題,但對於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法治、人權,老師卻第一個舉手說「唔識」,甚或歪理連連。教育學院一項研究顯示,逾四成通識教師自認「未夠班」教授人權法治知識,他們普遍對人權法治意識和認知不足,例如竟有三成多受訪者接受警方以私刑拷問罪犯。負責調查的學者對結果感震驚,指長遠會破壞本港尊重人權和社會公義的重要價值。
記者:夏志禮
教院去年以問卷訪問 255間中學共 791名通識教師,了解他們對人權法治的認知度。結果發現,老師們對司法獨立、基本人權價值等態度有問題。法治方面, 47.5%受訪者同意法官審案時應考慮公眾意見,違反本港司法獨立原則; 35.3%老師認為警方可以私刑拷問罪犯搜證, 36%接納法庭用不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入罪,這些都違反法律程序公義。 75.3%人更認為,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
52%認同可截取通訊
人權方面,受訪教師傾向保守,認同對公民予以自由限制換取社會穩定,如 52%受訪者同意執法部門截查市民通訊而偵查罪案;八成人贊成政府安裝「天眼」加強治安;出於政治考慮, 27%同意政府限制市民出入境自由等。老師對天賦人權理論也不了解, 46%人認為要先履行義務才可享有人權。
問卷又調查教師對兒童權利看法,發現老師認同社會要保障兒童享有權利,卻同時同意限制兒童私隱權,如接受父母檢查子女電郵、強制子女驗毒及有權在課室安裝閉路電視等。教師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等又持有嚴重偏見,無法持平看待相關議題。
通識教師的人權法治基本知識貧乏,只有 15.9%教師正確回答《兒童權利公約》所指的兒童為 18歲以下; 65.6%老師不懂或答錯香港最早可於何時實行全面普選。
教院擔心錯誤傳承
負責調查的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表示,以 4分為滿分,老師各範疇表現及格,但「及格都唔夠,因為我哋講緊一套普世核心價值,仲要向下一代傳授,我對結果感到好震驚」。他認為教師培訓不足,政府又一直忽視人權課題,擔心日後會破壞本港核心價值,「一代傳一代,錯誤嘅就會一直錯」。他建議將提升法治與人權的內容正式納入教師教育課程。
他指出,政府最快明年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當中大部份內容與人權法治有關,「佢哋已經肯定唔會提內地國情,如果老師嘅人權認知咁差,我擔心日後老師只會照書讀,學生就照背,所以我唔覺得要咁心急推出呢個課程」。
通識教師對人權法治的部份看法
問題:法官在審案時亦考慮公眾意見
同意比率: 47.5%
問題:為解決逼切社會與政治問題,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同意比率: 31.6%
問題:特殊情況下,警方秘密拷問罪犯是可接受的
同意比率: 35.3%
問題:法官可接納以不合法途經取得的證據去定一個人罪名
同意比率: 36.0%
問題:富人在訴訟中有明顯優勢
同意比率: 89.7%
問題:執法部門有權為了偵查罪案而截查市民的通訊
同意比率: 52.0%
問題:政府有權為加強治安而在公眾地方安裝天眼
同意比率: 80.9%
問題:公民必須先履行義務,才享有人權
同意比率: 46.8%
問題:父母有權為免子女學壞而檢查他們的電郵
同意比率: 34.6%
資料來源:教育學院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2011年6月6日星期一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你愛
專權來穩定,
墮落當和諧,
無恥變自豪,
造假成偉大。
螞蟻搬家式偷運二十三條
2011年05月31日《蘋果日報》
凡是香港人,必定記得○三年的五十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香港人對廿三條的恐懼,其來自有。每日的大陸新聞,又有多少維權人士和律師被拘禁。不管公佈的理由是甚麼,只要扒開表面的屁話,底裏都離不開幾句:「煽動叛亂」、「顛覆國家」及「竊取國家機密」。但實情是這些反動罪名,多是他們有意無意之間踩到官員的尾巴招致。試問被捕者有幾多真的是組織起來意圖推翻共產黨?大家心裏有數。換句說,廿三條這些所謂國家安全法,用途不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是巨大維穩機器中的一件重要部件。
當年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極力推立廿三條,在七一大遊行後不久請辭,老董亦在○五年下台。若換成今日政府看待五區公投的邏輯,只有五十萬人上街,即是還有約六百五十萬人支持廿三條立法,何以法例最後被擱置?因為當時的政府仍有一點廉恥,今日的曾蔭權漠視民意,講明「視民望如浮雲」。結果就是政府受西環力量支配、一眾庸官的拱衞下變得厚顏無恥,彷彿將一切違心說話當成咒語念上一千遍一萬遍,市民就會當成真理。
中共和特區政府都知道,若果現在推出廿三條,本來已經民望超低的特區政府肯定會立即被民怨吞噬,所以才不與民硬撼,將惡法肢解,意圖用螞蟻搬家方式偷運過關。一連串的動作,猴急躁進,令裝在黑色垃圾膠袋中被肢解的廿三條,在破處跌出一條大腿、幾根手指,怎可能瞞天過海?
香港被大陸化的危機
美其名是國民教育的愛黨洗腦教育,為建制培養新血;收緊議事規則,賦予事務委員會主席驅逐抗爭的議員離開,限制議員表達民意的手法;鼓吹政治迫害的出缺議席替補安排,使議員無法透過請辭策動公投運動、為重大議題滙聚民意;藉區議會選舉繞過立法程序來規管無法定義的「網絡電台、電視台」,間接收緊大眾的言論自由;往後發展便不難想像─民主陣營的議員若遭立法會動議罷免便不能再參選,而且多數由建制派議員頂上,最後廿三條就會得到大比數議員贊成,堂而皇之地通過。屆時香港正式大陸化,一國兩制成為歷史,愛國分子感動流淚吧。
范太說得對,廿三條不是洪水猛獸,因為在中共眼裏,追求民主和自由的人才是洪水猛獸;市民如劣猴,宜用金剛圈制之。遙看有國家安全法的大陸,殺官、炸政府的人獲民眾歌頌為英雄烈士,大規模警民衝突無日無之,社會多穩定,多和諧。
葉政淳
自由撰稿人
墮落當和諧,
無恥變自豪,
造假成偉大。
螞蟻搬家式偷運二十三條
2011年05月31日《蘋果日報》
凡是香港人,必定記得○三年的五十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香港人對廿三條的恐懼,其來自有。每日的大陸新聞,又有多少維權人士和律師被拘禁。不管公佈的理由是甚麼,只要扒開表面的屁話,底裏都離不開幾句:「煽動叛亂」、「顛覆國家」及「竊取國家機密」。但實情是這些反動罪名,多是他們有意無意之間踩到官員的尾巴招致。試問被捕者有幾多真的是組織起來意圖推翻共產黨?大家心裏有數。換句說,廿三條這些所謂國家安全法,用途不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是巨大維穩機器中的一件重要部件。
當年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極力推立廿三條,在七一大遊行後不久請辭,老董亦在○五年下台。若換成今日政府看待五區公投的邏輯,只有五十萬人上街,即是還有約六百五十萬人支持廿三條立法,何以法例最後被擱置?因為當時的政府仍有一點廉恥,今日的曾蔭權漠視民意,講明「視民望如浮雲」。結果就是政府受西環力量支配、一眾庸官的拱衞下變得厚顏無恥,彷彿將一切違心說話當成咒語念上一千遍一萬遍,市民就會當成真理。
中共和特區政府都知道,若果現在推出廿三條,本來已經民望超低的特區政府肯定會立即被民怨吞噬,所以才不與民硬撼,將惡法肢解,意圖用螞蟻搬家方式偷運過關。一連串的動作,猴急躁進,令裝在黑色垃圾膠袋中被肢解的廿三條,在破處跌出一條大腿、幾根手指,怎可能瞞天過海?
香港被大陸化的危機
美其名是國民教育的愛黨洗腦教育,為建制培養新血;收緊議事規則,賦予事務委員會主席驅逐抗爭的議員離開,限制議員表達民意的手法;鼓吹政治迫害的出缺議席替補安排,使議員無法透過請辭策動公投運動、為重大議題滙聚民意;藉區議會選舉繞過立法程序來規管無法定義的「網絡電台、電視台」,間接收緊大眾的言論自由;往後發展便不難想像─民主陣營的議員若遭立法會動議罷免便不能再參選,而且多數由建制派議員頂上,最後廿三條就會得到大比數議員贊成,堂而皇之地通過。屆時香港正式大陸化,一國兩制成為歷史,愛國分子感動流淚吧。
范太說得對,廿三條不是洪水猛獸,因為在中共眼裏,追求民主和自由的人才是洪水猛獸;市民如劣猴,宜用金剛圈制之。遙看有國家安全法的大陸,殺官、炸政府的人獲民眾歌頌為英雄烈士,大規模警民衝突無日無之,社會多穩定,多和諧。
葉政淳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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