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

取之無道

發水麵包發不休,
市民口袋慘被偷,
官商合作無間斷,
公共空間來轉售。


發水樓衍生問題為禍更深
2010年11月01日《蘋果日報》
最近政府眼看與地產建設商會無法就發水樓問題達成共識,只好單方面宣佈有意透過立法規管地產銷售中的誤導和蠱惑手法,特別是樓盤狂發水,導致單位實用率大幅縮水的問題。連曾特首都對世界罕見,香港獨有的以所謂建築面積賣樓的做法強烈憤慨。甚至專業的測量業人士都無法確認實際上的公用面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以及是否準確,所以所謂建築面積似乎任由發展商自己天馬行空自由發揮。如果以近二十年來樓盤平均發水率百分之三十減去政府擬定的寬免上限百分之十,那麼香港地產商在過去二十年裏,僅透過發水就獲得差不多百分之二十的額外利潤。有心人可以簡單的把本港上市的本地地產公司二十年來的淨利潤加總,再乘以百分之二十,估計最少都數以百億計。地產商的巧取豪奪可見一斑!
仍不斷壓榨小業主
但是,發水樓的問題並沒有隨着新樓連哄帶騙出售給市民就消失了,還在現實生活中衍生各種禍害。首先,小業主每月所繳納的管理費是按照所謂的建築面積計算的,而大部份的新樓的管理公司是發展商的附屬公司,因此發水的面積還在源源不斷的幫助發展商榨取利潤。小業主根本不知道何時才可以擺脫地產商的持續壓榨。而且,發水出來的豪華會所的部份日常運作費用也要轉嫁到小業主身上,需要管理費補貼,豪華的海市蜃樓映照着小業主的無奈與辛酸。
其次,部份發展商不僅發水出富麗堂皇的出入大堂和會所、停車場、大窗台和借環保為名的環保露台,還利用發水面積製造出疑似私家花園,實際上是公眾休憩的公共空間。這類公共空間很大可能又以公攤面積為名打包賣給了小業主,由小業主負責日常開支和承擔附帶責任。
在一兩年前公共空間被變相私有化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之時,有發展商公開跟小業主劃清界限,說屋苑單位出售完成之後,公共平台/空間的業權已經轉歸業主立案法團,無疑公開承認把發水的公共空間化整為零賣給小業主了。如果果真如此,發展商一邊向政府承諾提供公眾休憩空間以換取樓面豁免,一邊偷偷把這類空間賣給市民,政府難道不應該採取法律行動去追討公共空間嗎?
引發民眾仇視商界
最後,發水樓的普遍存在改變了整個地產行業的遊戲規則,有良心發水不狠的無法生存,反而心狠手辣的賺個盤滿缽滿。這種劣勝優汰的機制最終導致經濟學上所說的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經濟的正面作用難以顯現,反而負面事件層出不窮,引發民眾懷疑和仇視商界。仇商仇富的情緒不斷蔓延使得商業行為缺乏正當性和倫理基礎,商界與社會公眾無法良性互動,企業變為資本家罔顧社會利益敲詐民眾的工具,最終經濟發展只能舉步維艱,社會動盪加劇。
有學者指出,三十年代後期繁華的上海由盛轉衰,跟當時的企業家階層不擇手段撈錢,喪失在社會中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最後被民眾唾棄和拋棄有直接關係。前車之鑑,香港不得不警惕。

宗山
哲學博士、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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