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氣為面子,
說法實無知,
資源好分配,
貧困要優先。
特稿
黃金寶:政黨勿鬥氣
2010年12月16日《蘋果日報》
本港一眾精英運動員在特區政府決定申辦亞運後,再次公開向反對申亞的政黨動之以情,其中「亞洲車神」黃金寶昨天便不點名批評政黨別要因為面子以及「鬥氣」而堅拒改變反對立場。民建聯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強調該黨絕無鬥氣之意,該黨希望特區在民意有共識下才申辦。
直認申亞非「一定得」
曾在立法會公聽會表明對政黨反對申亞感到傷心的黃金寶,昨天出席一公開場合時再次呼籲政黨支持申亞,不點名指「唔希望政黨因為面子問題,而一直堅持之前(反對)申亞嘅決定」,更指政黨不應在此事上鬥氣,應以發展香港體育為決定是否申亞的大前提,呼籲議員理性討論。但他同時直認,就算立法會通過申亞撥款,「也不見得『一定得』」,因為最終還要視乎亞奧理事會 45個成員國投票取向,台灣亦已表明有意申辦,但申亞討論至少令市民關注體育發展。
其他精英運動員如帶傷作戰勇奪亞運銀牌的單車女將黃蘊瑤及壁球好手趙詠賢也開腔力挺申亞,希望反對申亞的政黨回心轉意。
本報記者
強行申亞不負責任
2010年12月16日
特區政府終於決定與主流民意對着幹,決定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硬闖申亞撥款。曾德成聲言主辦亞運得到不少好處。但其實整件事最大的得益者肯定是亞奧理事會。而且香港付出的代價,絕非以十億元甚至百億元計的開支那麼簡單。
亞奧理事會欠透明
雖然亞運是由亞奧理事會授權舉辦的項目,但該會卻毋須為亞運的開支作出任何財政承擔。即使不用付鈔,亞奧理事會可得到的收益卻絕不少。根據政府委託顧問公司草擬的《財務及經濟影響》報告透露,亞運賽事門票收益的百分之二十五、贊助收入(扣除佣金後)的百分之三十三、紀念品的淨利的百分之三十三和電視轉播費的所有收益,都歸亞奧理事會所有。換言之,假如亞運真的落戶香港,運動員能在港有一個表演舞台,是因為香港人出錢,香港的勞工和義工出力。而只需要選出主辦城市,定時派人來港視察進度的亞奧理事會(視察人員的交通住宿還是港方負責)則同時在幹一盤穩賺不賠的生意。
若然亞奧理事會能保證它的資源能用在發展體育或者公益事業的話,那我們承擔亞運的成本也是美事一件。但在亞奧理事會的網站中,我們找不到任何有關該會開支的說明。究竟這個在科威特註冊,以非牟利機構身份定位的組織,將搞運動會賺來的錢用在甚麼地方,實在是無從稽考。去年亞奧理事會曾被指控以「買票」方式介入亞洲足協的權鬥,但該會只是否認,並沒有就指控進行調查。換言之,亞奧理事會透明度和問責性都顯然不足,又怎叫人相信該會取自亞運的利潤能用得其所?
假如香港申辦成功,我們便要執行《主辦城市合同》的內容。如果香港違反該合同的話,亞奧理事會有權收回主辦權,並沒收由港方繳交的一百萬美元保證金。可見自簽約到亞運完結期間,整個城市的政策和規劃都要惟亞奧理事會馬首是瞻。
以廣州為例,為了履行主辦城市義務,當局通過了《廣州市亞洲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以保障有關亞運的一百六十項商標等專利。
今年年初主辦冬季奧運會的溫哥華,市內有一間經營逾二十年,名叫 Olympic的餐廳被要求改名,又有藝術工作者投訴指連在作品中出現「 2010」的字樣都有侵權之嫌。這不但反映出大型運動會對主辦城市保障知識產權的要求往往是過份嚴苛,更說明了主辦城市所付出的代價,不但是賬目上支出,更可能包括施政和立法的優先次序甚至是表達自由。
亞運收益落誰口袋
因此,《主辦城市合同》內對主辦城市有甚麼要求,會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條款,是香港市民有權知道的。然而,儘管亞奧理事會在香港初步提出有意申辦後應已將有關資料交予港方,但這些資料卻仍然未有公開。既然市民根本不知道主辦城市有何責任,又不知道亞運的收益會到誰的口袋中,政府帶領我們申辦亞運,實在是不負責任。
李峻嶸
理大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蘋論:反對辦亞運不是鬥氣
2010年12月16日
單車選手黃金寶先生是非常傑出的運動員,在社會上備受尊重與讚賞。他以運動員的身份旗幟鮮明的支持申辦二○二三年亞運並不奇怪,不該隨便把他視為政府的喉舌,也不該因此而否定他的理據。
根據「阿寶」的說法,舉辦亞運可以令本地運動員有奮鬥的希望,可以刺激本地運動事業發展。他又希望政黨可以重新考慮反對申辦亞運的立場,不要因為意氣、鬥氣而堅持反對。
先說「搞亞運促進體育發展」的想法。
毫無疑問,過去多年來不管是前港英政府或特區政府對體育運動發展都不熱衷,既不願投資培育精英運動員,改善運動場館、設施又經常嘆慢板。本地運動員因此經常處於無資金、無場地、無支援、無前途的四無困境。至於理想訓練及比賽場地則等了又等,盼了又盼仍未見蹤影。成功申辦亞運當然會迫使特區政府暫時改變對體育界愛理不理的態度,令政府稍稍增加在運動員及場地上的投資。
問題是體育發展、培育運動員靠的是長年累月的關注與投資,是持續的培訓與支援,一次運動盛會,一次過的投資幫不了多少,反而可能因為無以為繼而令運動員、體育總會失望。更重要的是,改善場地設施,加強培訓支援不需要借助辦亞運作契機,不需要一個大型運動會推動。只要特區政府有決心、有政策,根本不用等到二○二三年,根本不用辦亞運,運動員也能迅速得到所需要的資助、支援,有系統的提升水平。
另一方面,主要政黨及過半立法會議員反對在二○二三年申辦亞運不是跟政府或甚麼官員鬥氣,不是因為害怕面子受損,也不是擔心轉軚受批評。他們堅持反對申辦是因為社會對主辦亞運沒有清楚共識,是因為支持申辦的市民不多。
自從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先生透露政府有意申辦二○二三年亞運後,社會上反對的聲音此起彼落,質疑的論據如成本太高、缺乏經濟效益等一一湧現,令特區政府難於招架,更不要說拿出甚麼具說服力的方案。在剛結束的廣州亞運會中,香港運動員的拼勁及優異成績的確打動了部份市民,稍稍改變了民意走向,增加了支持方面的聲音。但整體而言,反對申辦亞運的聲音仍然較明顯,支持的市民依然未過半數。
在社會沒有共識,支持者不過半的情況下,特區政府根本沒有理據、沒有基礎強行上馬,要市民共同承擔一個耗費至少六、七十億元的「形象工程」。
更何況全民支持是成功舉辦任何大型運動會的必要條件。只有當市民普遍支持有關活動,賽事才會有氣氛,才會有足夠的人力支援,才能讓社會接受賽事帶來的種種不便與代價。假若像特區政府那樣「霸王硬上弓」,反對的市民不但越來越多,並可能採取不同方式杯葛亞運。這樣下來,亞運會根本難以成功,香港的聲譽也會因此而受損。
我們認為,既然社會對申辦亞運沒有共識,既然市民反對的聲音強烈,政黨及立法會應當聽從民意,堅持反對立場,拒絕撥款申辦亞運。
周一至周六刊出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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