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

未獲授權

吃飯大便未獲許,
違憲違法你未知,
大人釋法要阻止,
有飯不吃咪疴屎。



京官竟說基本法冇講即唔准余若薇:
話違法就變咗違法 呢個係人治
2010年03月11日 《蘋果日報》

【本報訊】大律師公會前日質疑北京指五區公投違反《基本法》,卻無法指出違憲之處,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昨日反駁稱,公投「從根本上就違反了《基本法》」,就算《基本法》沒有條文禁止,只要未獲授權去做,公投已經違法。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李飛的言論感譁然,認為已違背了香港法治原則,將公投上綱上線至荒謬程度,只會激發市民踴躍投票。

記者:莫劍弦、林俊謙
兩會期間,北京官員不斷公開指摘公民黨、社民連以五區立法會議員辭職,搞變相公投的行動違反《基本法》,但一直未有清楚說明公投違反《基本法》之地方,以及有何法理依據。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昨日被問及公投違法的法理依據時,竟說就算公投沒有違反《基本法》的條文,只要《基本法》沒有說可以做,就是違反《基本法》,「在中國的憲法裏面,《基本法》裏面沒有設定這個(公投)制度,所以你剛才說是(違反)哪一條,它是從根本上就違反了《基本法》!」

專家認為不違憲
李飛又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認為不能以民事法原則,解釋涉及憲法原則的公法問題,直指那是「常識性的誤解」,「民事法律是法(律)無禁止,就是不違法;但公法上,法(律)沒有授權,是不允許」,李又着記者「好好理解這句話」。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楊家雄接受訪問時強調,公會曾與憲制專家討論有關法律問題,至今認為五區公投並不存在任何違法或違憲問題,不同人均可行使言論自由解讀公投結果。
李飛的言論令泛民譁然。公民黨黨魁、五區公投運動總發言人余若薇批評,李飛的說法違背香港一向奉行的法治原則,「唔可以有啲嘢原本冇寫,跟住有人出嚟話呢個違法,就變咗違法,呢個係人治同法治最基本嘅分別。」

余若薇表示,就算《基本法》沒有寫明可以做的政治行動,市民一樣有權合法地進行,「你唔可以話參加遊行嘅人,係違反《基本法》」。她認為李飛只是想嚇退香港選民,不要參加公投。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認為,李飛和親北京人士將變相公投當成真公投批評,是惹人發笑和犯駁;中央至今對公投的反應,已上綱上線至荒謬程度,反映中央最怕是人民直接表態,若中央繼續打壓公投,將激發市民踴躍投票,「亦會俾人質疑佢哋嘅智商,唔係講笑。」
特稿
北京想過釋法禁公投
為求力阻公民黨、社民連推動五區公投,北京不惜以任何方法,甚至有強硬派人士提出以人大釋法,將五區公投定性為違憲行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也同意,特區政府可以這樣做,只是暫時未有需要。但有泛民成員指出,有關做法等於修改《基本法》,破壞香港高度自治,後果相當嚴重。

有親北京人士稱,北京絕對不能容忍香港出現公投,所以想過不少方法阻止,包括再以人大釋法方式,講明議員透過辭職搞公投是違憲行為。正在北京開會的梁愛詩說,《基本法》清楚說明香港的政治體制及選舉制度不存在公投,若特區政府有需要,可自行向中央提交報告要求釋法、或由特區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甚至可由人大常委會自行釋法。

湯家驊:等於修改基本法

但梁愛詩認為,暫時不需要為公投問題提請人大釋法,但有需要時中央及特區政府可以這樣做,她希望此問題由特區政府自行解決。

不過,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所謂五區公投只是北京與公、社兩黨口舌之爭,他看不到需要以人大釋法解決,而且《基本法》無任何提及議員辭職的條文,若人大藉釋法限制議員辭職搞變相公投,已超越釋法範圍,等於修改《基本法》,「明明《基本法》冇呢條條文,你可以話用人大釋法加入去,咁樣可以好恐怖,日後你可以用釋法加乜嘢入《基本法》都得,可以隨時拎走香港人言論自由都得喇!」這等同破壞香港高度自治,後果相當嚴重。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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